跳到主要内容

1933年,暖通工程师学会副会长程康明先生首次建议设立慈善基金。

该提议于当年10月得到IHVE理事会的同意,成立了第一个慈善基金委员会,由Ching先生、W E Fretwell、W Nelson Haden、a B Potterton和J H Bryant担任主席。程先生在该基金的成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起草了最初的方案,并与弗雷特维尔一起提供了成立基金的初始捐款。

该基金在IHVE注册慈善机构及其后继机构——1976年的CIBS和1985年的CIBSE——的“保护伞”下运作多年。在2005年,随着一份新的信托声明的建立,其管理得以更新。

随着该机构多年来发展其区域结构,基金在每个新区域设立了捐赈机构。目前全球共有19个地区,其中16个覆盖英国,3个海外地区位于爱尔兰共和国、香港和澳大利亚/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