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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和最近的法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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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立法

以下清单显示了最近颁布的、刚刚生效或即将生效的新法律和法规,以及它们对屋宇装备工程师工作的影响。它们按生效日期排列(最晚的先)。对于每一项法案或文书,我们都会说明其生效的日期、在legislative .gov网站上的位置(在那里可以免费下载)以及对其主要变化的简短描述。这份清单不能被认为是权威性的,但提供这份清单是为了帮助CIBSE成员了解影响其工作的法律。


如果你认为有其他的立法可以或应该包括在这里,请将建议发送给(电子邮件保护)


《2018年建筑物(修订)规例》(国际法例2018第1230号)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21日

包括对墙壁的新定义、对“材料和工艺”及其防火测试要求的更改、“使用材料的更改”,特别是对相关建筑(18米及以上)的应用。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8/1230/pdfs/uksi_20181230_en.pdf


《2017年建筑物规例(第L部分修订)规例》(爱尔兰共和国法律公告2017年第538号)

生效日期:1月19日

修订《1997-2017年建筑物规例》第L部(节省燃料及能源),订定更高的建筑物能源表现标准,并在非住宅楼宇进行大型翻新时,就能源表现提出规定。

http://www.housing.gov.ie/sites/default/files/legislations/s.i._538_of_2017.pdf


《2018年建筑物(英格兰和威尔士)(修订)能源性能规例》(SI 2018第362号)

生效日期:4月18日

修正如果2012/3118。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8/362/pdfs/uksi_20180362_en.pdf


《2017年建筑物(修订)规例》(屋宇署2017第856号)

生效日期:10月17日1日和2月18日28日

第2条更新载于《2010年建筑物规例》附表3的合资格人士计划清单。

http://www.legislation.gov.uk/wsi/2015/1486/pdfs/wsi_20151486_mi.pdf


《2017年建筑物(苏格兰)能源性能修订条例》(SI 2017第225号)

生效日期:10月17日

本规例修订《2008年建筑物(苏格兰)能源效益规例》(下称《2008年规例》)。

http://www.legislation.gov.uk/ssi/2017/225/pdfs/ssi_20170225_en.pdf


《2017年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及《住宅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修订)(第2号)规例》

生效日期:9月17日

本条例修订了《2011年RHI计划条例》和《2014年国内RHI计划条例》。他们对前者做了一些改变,包括:调整生物质关税;修订生物质关税分级;以及由2017年10月31日起评估的总开支、特定技术开支及有关数字的更改。他们还对2014年的法规做了一些修改,包括:对有资格获得支持的最大热量的限制;提高除太阳能热能以外的所有技术的关税;由2017年10月31日起的有关评税的特定技术开支及有关数字的更改。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7/857/pdfs/uksi_20170857_en.pdf


《2017年建筑物(杂项修订)(苏格兰)规例》(英国法例2017第188号)

生效日期:7月17日

本规例修订了若干规例,包括《2004年建筑物(苏格兰)规例》。

http://www.legislation.gov.uk/ssi/2017/188/pdfs/ssi_20170188_en.pdf


《2017年建筑物(杂项修订)(苏格兰)修订规例》(英国法例2017第214号)

生效日期:17年6月30日

本规例修订《2017年建筑物(杂项修订)(苏格兰)规例》。

http://www.legislation.gov.uk/ssi/2017/225/pdfs/ssi_20170225_en.pdf


《2017年建筑物规例(修订)规例》(爱尔兰共和国屋宇署2017年第4号)

生效日期:1月17日

http://www.irishstatutebook.ie/eli/2017/si/4/made/en/pdf


《2016年北爱尔兰建筑物(证书及检查)(修订)能源性能规例》(SI 2016第395号)

生效日期:12月16日

本规例修订《2008年北爱尔兰建筑物能源效益(证明书及检验)规例》。

http://www.legislation.gov.uk/nisr/2016/395/pdfs/nisr_20160395_en.pdf


《2016年建筑物(英格兰及威尔士)(修订)(第2号)规例》(SI 2016第888号)

生效日期:2016年10月1日

本规例修订《2012年建筑物(英格兰及威尔士)能源性能规例》(经修订的S.I. 2012/3118)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6/888/pdfs/uksi_20160888_en.pdf


《2016年能源效益(私人出租物业)(英格兰和威尔士)(修订)规例》(SI 2016第660号)

生效日期:16年6月22日

这些修订了《2015年能源效率(私人租赁财产)(英格兰和威尔士)条例》,该条例引入了提高英格兰和威尔士某些私人租赁财产能源效率的措施。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6/660/pdfs/uksi_20160660_en.pdf


《2016年建筑物(修订)规例》(香港法例第2016年第490号)

生效日期:2016年5月9日

本条例修订了《建筑物条例2010》(经修订的s.i 2010/2214)。他们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降低部署高速电子通信网络成本措施的指令2014/61/EU第8条(高速电子通信网络的内置物理基础设施)(“指令2014/61/EU”)。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6/490/pdfs/uksi_20160490_en.pdf


《2016年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及《住宅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修订)规例》

生效日期:16年3月24日

本条例适用于英国,并修订了《2011年可再生热能激励计划条例》(下称“2011年条例”)和《2014年国内可再生热能激励计划条例》(下称“2014年条例”)。2011年条例和2014年条例制定了一些方案,根据这些方案,从特定可再生能源产生热量并符合特定标准的工厂的所有者,以及用于注射的生物甲烷的生产者,可以就用于合格目的的热量按规定的关税获得支付。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6/257/pdfs/uksi_20160257_en.pdf


《2015年建筑物能源性能(苏格兰)修订条例》(SI 2015第386号)

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2日

本规例修订了《2008年建筑物(苏格兰)能源性能规例》,该规例是对指令2010/31/EU的转置。

http://www.legislation.gov.uk/ssi/2015/386/pdfs/ssi_20150386_en.pdf


2015年可再生能源义务(苏格兰)修订令(国际法律2015年第384号)

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日

本命令修订了《2009年可再生能源义务(苏格兰)令》(“主要命令”)。大多数修正案都与使用生物质发电有关。

http://www.legislation.gov.uk/ssi/2015/384/pdfs/ssi_20150384_en.pdf


《2015年建筑物(英格兰和威尔士)(修订)(第2号)规例》(SI 2015第1681号)

生效日期:2015年10月9日

本规例修订《2012年建筑物(英格兰及威尔士)能源性能规例》(经修订的S.I. 2012/3118)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1681/pdfs/uksi_20151681_en.pdf


《2015年建筑物(修订)(威尔士)规例》(英国法例2015年第1486号)(W165)

生效日期:12月15日31日和7月15日31日

修订与威尔士有关的《2010年建筑物规例》,取代自我认证计划和豁免表(见附表3),并修订可证明符合压力测试规例43(4)的机构。

http://www.legislation.gov.uk/wsi/2015/1486/pdfs/wsi_20151486_mi.pdf


2015年建筑物(苏格兰)修订条例(SSI 2015年第218号)

生效:10月15日1日和7月15日9日

修订《2004年建筑物(苏格兰)规例》,包括要求在楼面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物内展示EPC,以执行建筑物重铸能源性能指示(2010/31/EU)。

http://www.legislation.gov.uk/ssi/2015/218/contents/made


《2015年建筑物(英格兰和威尔士)(修订)(第2号)规例》(SI 2015第1681号)

生效日期:10月15日

本条例对2012年的《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主要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新条例:

-要求地方当局与另一地区的当地度量衡当局达成协议,就其本身的建筑物安排执行《条例》规定的义务。

-规定执法当局应收集有关建筑物的足够资料,以便根据国务卿的指示,计划有效的执法行动,以及

-规定执法当局每年向国务卿报告。

http://legislation.data.gov.uk/uksi/2015/1681/made/data.pdf


《2015年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及《2015年住宅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修订)(第2号)规例》(香港法例2015年第1459号)

生效日期:9月15日26日和7月15日27日

修订《2011年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规例》及《2014年本地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规例》。这两项条例都制定了一项计划,根据该计划,从指定的可再生能源产生热量并符合指定标准的工厂的所有者,以及用于注射的生物甲烷的生产者,可就用于合格目的的热量按规定的关税获得支付。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1459/contents/made


生效日期:7月15日1日和1月15日

修订《2010年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条例》和《2011年能源信息条例》,包括增加新产品中小型和大型电力变压器;并将住宅通风装置添加到附表1(欧盟措施)。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469/contents/made


2015年建筑(设计和管理)条例(SI 2015第51号)

生效日期:15年4月6日

撤销并重新颁布并修改《清洁发展机制条例2007》。主要的变化包括清洁发展机制协调员的角色,以及包括客户职责在内的各种职责的重新设定。改变的关键角色是首席设计师。

2015年清洁发展机制过渡期(2015年4月6日- 2015年10月5日)即将到来,HSE提供了以下信息:

问:如果我们的项目超过了2015年10月5日,是否必须任命一位主设计师,或者我们是否可以继续使用CDM协调员的服务直到项目结束?

答:根据法律规定,CDM协调员的任命必须在10月6日之前结束,首席设计师必须在10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任命,即使该项目在10月6日之后只有几周的时间才能完成。该法律还规定,如果客户未能指定主设计师,则客户自动承担主设计师的角色。如果一个项目超过了10月5日,但已经接近完成,而客户认为所有的设计工作已经结束,那么他们可能会决定不任命第三方作为主设计师,而是自己承担这个角色,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几乎没有什么可做的。这是一个实用的解决方案,很可能是一个常见的问题。然而,如果设计工作仍在进行中,那么必须指定一个主设计师,无论是第三方还是由客户承担的角色。与其他任何时候一样,首席设计师必须具备承担和履行职责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要求4月6日上任的CDM协调员一直留任到10月5日(当然,在过渡期间的任何时候都可以任命首席设计师),法规和HSE法律系列指南(L153)自2015年1月以来就已出台,以允许行业规划变化,包括过渡安排。

http://legislation.data.gov.uk/uksi/2015/51/made


《2015年建筑物(英格兰和威尔士)(修订)能源性能规例》(SI 2015第609号)

生效日期:15年4月6日

修订《2012年建筑物(英格兰和威尔士)能源性能条例》(经修订),包括要求定期检查某些空调系统的部分;用新的常规数据包替换中小型数据包,并进行其他较小的更改和澄清,如能源评估报告。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609/contents/made


《2015年建筑物规例及c(修订)规例》(SI 2015第767号)

生效日期:4月15日1日,10月15日1日和12月15日31日

根据2011年第1515号、2012年第718号、2012年第3119号、2013年第181号、2013年第1105号、2013年第1959号、2014年第579号和2014年第2362号修订《2010年建筑法规》)。修正案包括新的Q部分(安全);对某些新住宅实行用水效率的可选规定;并取代新的M部分(进入和使用建筑物)。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767/contents/made


《2015年可再生热能奖励计划(修订)(第2号)规例》(香港法例2015年第477号)

生效日期:3月15日4日

更正《2015年可再生热能奖励计划(修订)规例》中的错误。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477/contents/made


《2015年可再生热能奖励计划(修订)规例》(国际法例2015第197号)

生效日期:2月15日12日

对2011年《可再生热能激励计划条例》进行多次修订,包括增加一项新的条例42(向生物甲烷生产者定期支付支持费用)。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197/contents/made


《2015年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及《2015年住宅可再生能源热能奖励计划(修订)规例》(香港法例第145号)

生效日期:2月15日5日和10月15日

对用于产生热量的固体生物质或沼气以及注入的生物甲烷施加要求。从2015年10月5日起,这些要求将要求遵守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限制,并限制固体生物质或沼气或生物甲烷原料的来源。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145/contents/made


《2015年住宅可再生热能奖励计划(修订)规例》(香港法例第143号)

生效日期:2月15日5日

主要规例第2部作出修订,列明工厂必须符合的资格标准,才可参与计划。特别是,修正案明确指出,为烹饪食物而产生热量的生物质炉,如果这种热量是偶然产生的,并且不能与空间或热水加热分开控制,则符合该计划。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15/143/contents/m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