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名为领有牌照处所照明指引现在是SLL的照明指南系列的一部分,该出版物已经更新和扩展。
本照明指引的作用,是为所有与“持牌处所”(即出售酒精饮料供在处所内消费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设计、设备、管理和营运有关的人士,提供指引。它们包括:
- 公共房屋
- 餐厅
- gastropubs
- 夜总会
- 体育和社交俱乐部
- 健身俱乐部和体育馆
- 剧院、电影院和音乐厅
- 机场和火车站内的区域
- 大学及学院
- 酒店及招待所
- 持牌茶室
- 会议厅和会议室。
领有牌照的处所须备有特别照明指引,因为这些处所的照明必须符合两个不同的目标:
- 与场所的风格/感觉/情绪/品牌相匹配,并且
- 符合有关安全的法律要求,并逃离有酒精消费的区域。
即使是在最情绪化或最“紧张”的场所,楼梯和逃生通道也必须考虑到安全。出口标识必须存在,即使缩小到每个标识观看距离的最小允许尺寸,通常也需要应急照明。同样,必须遵守对工作场所的法律要求和建筑条例。
本照明指引适用于现有楼宇、新建楼宇,以及原先为不同用途而兴建的楼宇改建为持牌处所的情况。经验表明,持牌处所的照明装置的平均寿命约为二十年,但可随时进行轻微的改动。重新装修通常更频繁地进行,当这样做时,必须考虑到现有照明装置的设计和限制。照明和装饰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关联的,应该一起考虑。
内容:
1介绍
1.1本指南的范围
1.2导向器的布置
1.3照明功能
1.4本指南使用的术语
2为什么照明很重要
2.1人物与氛围
2.2照明与装饰
2.3日光
2.4显色和色温
2.5造型、眩光和闪光
2.6灯具的选择
3照明设计:室内
3.1总体设计考虑
3.2详细要求
3.3检查表
4 .照明设计:外观
4.1一般考虑
4.2灯具定位
4.3灯具选择
4.4控制
4.5花园和露台
4.6外部吸烟区
4.7外观
4.8停车场
5应急照明
5.1逃生和备用照明
5.2法律要求
5.3逃生路线上的照度值
5.4开阔地区照度值
5.5高危任务领域
5.6灯具
5.7安全标志
5.8应急照明规划
5.9检查
6特定类型房屋的照明
6.1餐厅
6.2夜总会
6.3剧院和音乐厅
6.4体育、社交和健康俱乐部
6.5交通建筑
6.6高校
7 .能源使用和建筑规定
7.1遵守建筑法规
7.2建筑物规例的适用性
7.3能源的考虑和灯具的选择
8日维护
8.1一般
8.2可从地面或接近地面的设备
8.3从地面不易接近的设备
9光的测量
9.1光通量和照度
9.2统一
9.3亮度
9.4光输出比
确认
作者:本尼迪克特·吉百利(灯座照明设计)
贡献者
第一版:已故的阿瑟·塔伦特;马克Duncanson;伊恩·麦克莱恩;丽贝卡堰
第二版:Lou Bedocs;大卫·福尔摩斯;奈杰尔•莫纳汉;保罗褶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