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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计划草案

新伦敦规划为伦敦未来20-25年的发展制定了一个综合的经济、环境、交通和社会框架。

谘询的目的

根据建立大伦敦当局(GLA)的立法,市长必须公布空间发展战略(SDS),并对其进行审查。SDS被称为伦敦计划。

在根据立法和有关条例制订这一战略时,市长已考虑到:

  • 人人机会平等的原则
  • 减少健康不平等,促进伦敦人的健康
  • 实现英国的可持续发展
  • 气候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后果
  • 促进和鼓励使用泰晤士河的可取之处,特别是客运和货运
  • 执行市长战略的可用资源

在制定新的伦敦规划时,市长亦考虑到:

  • 所有相关的欧盟立法和政策工具,如欧洲空间发展视角
  • 需要确保与政府通知市长的国家政策和国际条约义务保持一致,而不谋求重复国家政策
  • 市长的其他法定义务包括:根据1998年《犯罪与混乱法》,GLA有义务尽其所能合理防止犯罪和混乱,以及2010年《平等法》第149节规定的公共部门平等义务,涵盖种族、残疾、性别、年龄、性取向、宗教或信仰、怀孕和生育以及性别重置
  • 《2000年城乡规划(伦敦空间发展战略)条例》的具体要求。

该计划草案已与市长的其他法定策略一起制定,以确保与这些策略一致。

伦敦规划在法律上是伦敦地方规划局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在伦敦任何地方作出规划决定时都必须考虑到这一点。除有充分的规划理由表明另有规定外,规划申请应据此确定。

关于伦敦规划草案的磋商于2018年3月2日结束。

支持文件

如欲下载伦敦规划草图,请按以下连结。

CIBSE响应

CIBSE欢迎这一磋商,并强烈支持改善环境、减少碳排放和人人享有更健康城市的总体目标。

CIBSE成员的反馈一致认为,该计划的长度和结构使其难以确定主要优先事项以及它们如何相互联系。工商联会提到了对策中的联系,并指出有机会就若干政策制定明确、具体和可衡量的目标,并在有关的整个对策中强调了这些目标。这尤其适用于空气质量和绿色基础设施。CIBSE还注意到对新建筑和现有建筑的减碳方法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市长的意图是雄心勃勃的,其实现将需要强有力的执行和监测机制。该协会建议加强对地方当局的支持,以确保从早期规划阶段到建设后的条件在地方一级适当和一致地实施。

该机构完全支持该计划的雄心壮志,并相信实现这些雄心壮志可以通过帮助保存和增强自然资本,保护伦敦人的健康、福祉和生产力,并保持这座城市对生活、工作和旅游的吸引力,在长期内带来效益和价值。然而,需要在雄心和负担能力之间取得平衡。这不是CIBSE的核心专业领域,因此该机构没有对此进行详细评论,但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市长指出,将在若干领域制定进一步的指导方针,这将是可喜的,特别是如何全面实现各项目标的最佳实践范例。作为建筑环境领域领先的专业机构之一,CIBSE愿意为额外指南的制定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特别是一些已经获得或进入CIBSE建筑性能奖的建筑的良好实践的例子,该奖项已经运行了十多年,展示的建筑不仅承诺执行,而且提供高标准的建筑性能。

要阅读完整的CIBSE回应,请点击下面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