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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鼓励创新

创新是生产力和市场竞争的关键驱动因素。在能源部门,新技术、商业模式和能源系统管理方式的创新可以降低成本,提高能源供应的弹性和可靠性,并实现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

谘询的目的

政府在其生产力计划中要求所有部门在2016年春季之前发布一份创新计划。每项计划的目的是阐明各部门和监管机构如何调整立法和执法框架,以促进新兴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

本次咨询旨在收集利益相关方对DECC和石油天然气管理局(OGA)目前领导的监管活动的意见,以及他们如何与能源部门创新互动。b政府寻求对以下三个问题的答复,但也欢迎对整个主题的一般意见。

  1. 立法和执法框架如何帮助支持新技术和商业模式以鼓励增长?
  2. 新技术可能如何影响能源行业?
  3. 监管机构如何才能更好地利用新技术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咨询于2016年2月11日结束。

支持文件

如欲下载谘询文件,请按以下连结。

CIBSE响应

CIBSE认为,监管可以推动创新,而不是阻碍创新。在设计基于绩效或结果的法规时,咨询是一个关键因素,利用受监管部门及其客户的知识和专门知识,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帮助设计一个监管框架。有效的创新和友好的监管,即使有,也很少会由与受监管的市场脱节的小团体中孤立的起草者来制定。

要阅读完整的CIBSE回应,请点击下面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