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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的社会价值

就政府在批出中央政府合约时应如何考虑社会价值进行谘询。

谘询的目的

公民社会战略承诺政府将利用其购买力推动社会变革。今后,中央政府在签订合同时将更好地考虑社会效益。这将为包括小型企业、志愿和社区部门组织以及社会企业在内的所有类型的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就业机会,培养技能,改善环境的可持续性。

2012年《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法》已经要求相关合同当局在服务采购方面考虑(a)如何通过采购改善相关地区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福利,以及(b)在进行采购时如何采取行动以确保这种改善。缔约当局还必须考虑是否在采购程序开始之前就这些问题征询市场意见。

本谘询文件所建议的方法,将进一步要求中央政府部门将社会影响作为招标标准的一部分,其中社会影响与合同标的有关,并与所采购的物品成比例。

本次咨询中提出的要求将适用于所有中央政府部门,其执行机构和非部门公共机构在进行采购时受2015年《公共合同条例》第2部分的约束。

本次咨询于2019年6月10日结束。

支持文件

如欲下载谘询文件,请按以下连结。

CIBSE响应

CIBSE非常支持《社会价值法案》的意图,并意识到由于缺乏意识和指导,其应用仍然相对有限。因此,CIBSE欢迎这一咨询意见以及在合同授予标准中具体包括社会价值的建议。这将使采购团队更清楚地认识到,在授予合同时,社会价值应与成本一并考虑,并应促使投标人审查机会。

学会强调,《哈基特审查》建议彻底重新考虑采购办法。这次磋商是一个做出改变的机会,因此,我们对某些方面表示严重关切:

  • 谘询建议只适用于中央政府部门、其执行机构及非部门公共机构。我们认为排除其他公共机构,特别是地方当局是不适当的。
  • 谘询文件指出:“采购当局不需要使用任何主题和政策成果,应由他们决定是否这样做”。这有可能完全破坏提案的意图。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声明,即社会价值应纳入所有合同的奖励标准。
  • 大多数拟议的指标都集中在供应链的影响上。这是对项目所能带来的价值的一种极其狭隘的解释,特别是在建筑环境中,它们可以影响长期的环境、社会、健康和福祉结果,而且对更广泛的社区产生影响,而不仅仅是供应链。

因此,研究所建议重新考虑这些建议,并在答复中列入详细的评论,以及可能的参考资料和更全面和全面的办法的例子。

要阅读CIBSE的完整回复,请点击下面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