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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素立场声明

总结问题

接触空气污染物可对健康产生从轻微到严重的急性和慢性影响,其中许多污染物是居住者所没有意识到的。室内空气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室外空气污染;此外,室内环境包含许多来自建筑材料、消费产品、居住者及其活动的空气污染物来源。

要点

  1. 暴露于空气污染物的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取决于年龄、任何先前存在的疾病和个人的敏感性。这些影响还包括气味带来的暂时不适和烦恼(或愉悦),以及一些污染物对认知能力的负面影响。
  2. 建筑居住者经常暴露在多种来源的大量物质中。大多数评估是按物质逐一评估风险,不考虑接触多种污染物对健康造成的综合不利影响。
  3. 现时香港并没有就室内空气质素制订全面的规管架构,而《建筑规例》批准文件F所载的有关污染物水平的有限指引亦未能落实到位。
  4. 对于某些污染物,英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并不一致,世卫组织的指导方针更为严格。
  5. 对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的程序和设备缺乏指导。

CIBSE的立场

CIBSE认为,在提供和维护健康的室内环境所需的法规、知识、技能和解决方案的组合方面存在重要差距,这些被视为建筑性能的整体方法的一部分。现行建筑条例F文件只涉及通风问题,没有充分考虑室外污染物等因素。它对室内空气污染源的研究也不全面,因为它主要涉及加热设备和烹饪器具产生的水分和燃烧产物。还有一个问题是,气密性特别低(即良好)的建筑物可能没有充分通风。

更全面和更好执行的法规将有助于开发低排放建筑材料和可靠但可访问的监测设备等解决方案的市场,这最终可能对所有建筑物都有利。

CIBSE还认为,应坚定承诺将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与世界卫生组织和英格兰公共卫生指南相一致,并有明确的审查和报告进展的机制。

一个完整的系统方法是至关重要的,例如考虑交通排放对建筑物及其居住者的影响。

建议指导

为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减少对室外空气质素的负面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 避免或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减少与污染源的接触,包括通过选址和建筑布局的规划以及进气口的位置。
  2. 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例如选用排放率低的材料和设备。
  3. 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供应率。
  4. 执行过滤和净化,如果需要。
  5. 确保通风系统的安装、调试、清洁和维护。
  6. 进行竣工试验,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持续监测主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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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技术团队
(电子邮件保护)

技术委员会批准日期: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