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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私营租赁业能源效益规例》

《最低能源效率标准条例》将于2018年4月生效,该条例要求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私人房东确保其房产达到能源绩效证书(EPC) E级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或利用可用的第三方资金尽可能接近该标准。

谘询的目的

这次谘询列出政府修订《能源效益规例》的建议,建议F级及G级住宅物业的业主在达到国内最低能源效益水平时,可能需要作出一定贡献。

拟议的修正案将加强国内最低标准法规,取消现有的“业主无成本”原则,并在业主无法获得适当的“无成本”资金时引入“业主出资”部分。为保障业主不受过高成本的影响,政府拟设立成本上限,即业主在个别物业的投资限额。每套房产的成本上限为2500英镑。

本次咨询于2018年3月13日结束。

支持文件

如欲下载支持本次谘询的文件,请按以下连结。

CIBSE响应

CIBSE非常支持这样一种原则,即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房东应该做出贡献,以确保F级和G级物业的改善能够交付。

然而,CIBSE认为2500英镑的上限太低,设置得也不恰当。根据政府自己的估计,这将导致只有30%的F级和g级PRS属性达到EPC E级。如此之低的比例将是一个重大的错失机会,并使其难以与政府所声明的目标相协调,包括燃料贫困战略、清洁增长战略,以及本次咨询中所声明的目标,以确保“私人租赁房屋质量良好,符合现代舒适标准,并为租户提供可负担的能源账单”。CIBSE还强调,气候变化委员会最近强烈建议采取更多措施来解决现有的建筑存量。CIBSE也不清楚采用这一上限是否会对英国实现其碳预算目标的能力产生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CIBSE认为,政策方向的明确和一致性是极其重要的,这样才能增强对投资和发展市场能力的信心。自2015年以来,解决“房东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条款的必要性就已经很明显了,而本次咨询发布的时间也非常接近条例的实施日期。由于拟议的上限如此之低,预计大多数F级和g级的物业将被豁免,除了这些物业本身失去的机会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风险是,政府会给人留下一种对解决燃料贫困、健康不平等、减少碳排放和提高现有建筑存量的能源效率的承诺不够的印象。包括《清洁增长战略》的雄心壮志,即“到2030年,尽可能多的私人租赁房屋升级到EPC C级”。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比这一上限更大的雄心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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