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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建居屋购买者及新建居屋申诉专员提供的申诉

谘询的目的

是次谘询旨在就设立新屋申诉专员,以及建议为新建居屋购买者提供更佳补偿的法例细节,征求意见。它包括下列领域:

  1. 新房屋申诉专员的角色;
  2. 新屋发展商必须隶属于新屋申诉专员;
  3. 监察专员的人数;
  4. 接触新房屋监察专员;
  5. 新房屋申诉专员的标准;
  6. 方案提供者和审批程序;
  7. 资助一个新的住房监察员;
  8. 新房屋申诉专员的权力;
  9. 地理范围;
  10. 为新建房屋发展商订定的工作守则;而且
  11. 执行

本次咨询于2019年8月22日结束。

支持文件

如欲下载谘询文件,请按以下连结。

CIBSE响应

CIBSE过去曾对房屋的性能和这一领域非常低的消费者保护水平表示担忧,并广泛欢迎本次咨询中建议的意图。CIBSE详细回答了与CIBSE及其成员直接相关的问题,并强调了两个主要问题:

  • 安老院的运作应完全在申诉专员和业务守则的范围内。这必须与理论资产评级(例如能源绩效证书- EPC)无关,因为它通常与实际绩效关系不大。这是一个需要消费者保护的重要领域,因为能源账单对家庭居住者来说可能是一笔巨大的支出,而且因为目前消费者可以获得的信息(如epc)令人困惑,经常被误解为实际性能的可靠预测指标。此外,监察员的职权范围必须包括影响房主健康和舒适的其他性能问题,特别是过热和空气质量(两者也与能源性能有关)。这不仅将大大加强当前的消费者保护,而且还将有助于英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以及提供更好的消费者保护。
  • 申诉专员和实务守则的工作范围不应只包括新建房屋,亦应包括新改建房屋,即因改变用途而建造的房屋。考虑到近年来“许可发展权”的延长,这种情况尤其明显,这大大减少了地方当局对新建此类改建住宅的监督。越来越多的人担心,有证据表明,这可能会导致建造非常低标准的房屋。

CIBSE将很乐意支持业务守则的发展。

要阅读CIBSE的完整回复,请点击下面的链接。